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09〕45号)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25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上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学校离退休老同志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时代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关工委建设,发动、组织老同志参与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职责,是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是弘扬中华美德的最好体现,也是老同志实现其为革命和教育事业奋斗终身崇高夙愿的最佳选择。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离退休老同志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要弘扬“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重视发挥“五老”作用,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

二、准确把握“关工委的性质、任务和工作方针”

(三)关工委是在党委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工作主体,开展工作。现职党政领导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把握方向,提出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提供工作条件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老同志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开展关心下一代各项教育活动中承担主要任务。

(四)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五)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多关爱和帮助贫困、残疾等困难儿童;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支持和帮助青少年进步成才。同时,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成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坚强堡垒。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六)校关工委在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各二级关工委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在校关工委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七)校关工委的组成及人员变动由校党委研究决定。人员结构:由现职领导、离退休老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主任1人,由在职校领导担任;副主任3—4人,其中离退休老同志不少于2人;秘书长1人,并配备一定的专兼职人员(现职干部或退休人员),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人选呈报校党委批准,每届任期四年。

(八)校关工委挂靠离退休工作部(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服务全校关工委的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主持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关工委办公室实行主任轮流值班制。

(九)二级关工委的组成及人员变动由本单位党组织决定,人员构成: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在职领导、学工办、团委、本院、系离退休老同志等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其中必须有1名是离退休老同志;办公室主任或秘书1人,可由在职人员兼任或离退休老同志担任。

二级关工委的组成及人员变动应及时报校关工委备案。

(十)逐步完善关工委长效工作机制,为实现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应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五老”人员联系院系、学生班级制度等,保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切实做到有人做事,有钱做事,有序做事。

(十一)学校各级关工委要加强自身建设,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调研型、创新型”关工委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注意发现和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努力做好关工委工作。

四、搭建好平台,充分发挥“五老”人员的积极性

(十二)学校各级关工委要积极主动为“五老”发挥作用搭建工作平台。学校关工委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督导组、思政党建组、校园精神文明老年督查队、老年治安巡逻队、扶贫助学活动组等组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意见》(教思政厅〔2010〕2号)要求,根据学校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任务需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情制宜,聘请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让更多的老同志,特别是退居二线和新退休的老同志在自愿的原则下,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不断壮大工作队伍,努力实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二级关工委要不断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五老”人员作用。

五、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十三)学校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和支持关工委的工作。要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纳入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通报;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会议,要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

(十四)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对老同志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校关工委活动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各二级关工委的活动经费由所在单位列支。对担任校、院(单位)关工委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对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批准返聘的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执行本单位返聘人员的有关规定。补助标准每届一定,每年预算时列入专项经费。各级关工委都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确保关工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